2024年第28583号裁定书由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涉及刑事法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预审法官(GIP)的驳回起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该裁定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并澄清了一些与上诉因被害人异议被驳回而不可受理相关的基本问题。
首先,法院强调,除非存在结构性或功能性的异常,否则驳回起诉的裁定不能上诉至最高法院。换句话说,为了使一项裁定被视为可上诉,它必须表现出损害其合法性的异常情况。这一原则至关重要,因为它维护了法律的确定性和司法判决的稳定性。
因被害人异议被驳回而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 - 因异常而可上诉至最高法院 - 排除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1条第1款b项不可受理 - 存在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0条第5款之二适用“de plano”程序 - 存在。预审法官在驳回被害人异议后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由于不存在结构性或功能性异常,因此不能上诉至最高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1条第1款b项,如果提起上诉,其不可受理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0条第5款之二的规定,通过“de plano”程序宣布。
该裁定书提到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de plano”程序宣布上诉不可受理的可能性。该程序允许法官快速、非正式地审查上诉的可受理性,避免在此情况下不合理的深入实质审查。这代表了程序上的重要简化,旨在确保司法的高效运作。
总之,2024年第28583号裁定书是界定驳回起诉裁定上诉方式方面的重要一步。它证实了严格区分可上诉和不可上诉裁定的必要性,加强了合法性原则和相关方的保障。法律界人士必须特别关注这些指导方针,因为它们可能会显著影响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策略和预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