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3年12月18日第35308号裁定)的最新裁定,为离婚抚恤金的权利和离职补偿金的份额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点。通过这项决定,法官重申了保护经济上较弱势配偶的重要性,并澄清了现行法规的一些基本方面。
该争议涉及前离婚夫妇 A.A. 和 B.B.,B.B. 要求获得其前配偶的40%的离职补偿金(TFR)。罗马上诉法院确认了卡西诺法院的判决,裁定尽管 B.B. 被判离异过错,但其仍有权获得 TFR。这种情况引发了关于配偶行为如何影响离婚抚恤金和离婚后财产权益的疑问。
法院强调,婚姻期间的行为以及配偶的经济状况仅在确定抚恤金数额的阶段具有相关性。
法院的决定基于离婚法(1970年第898号法律)第12-bis条,该条规定,有权获得离婚抚恤金的配偶有权获得另一方配偶收到的离职补偿金的百分比。该规定旨在承认在婚姻结束后,对婚姻生活所做的经济和个人贡献。需要注意的是,要获得此项权利,必须有权获得离婚抚恤金。
最高法院的判决澄清,不能仅基于申请配偶的行为来否定获得 TFR 份额的权利。它强调了确保对经济上较弱势配偶提供充分保护的重要性,避免过去的某些行为损害离婚后的财产权益。在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环境中,确保配偶的权利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符合团结和社会正义的原则至关重要。